作者:广州怀孕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284时间:2026-03-16 00:44:07
经查,记结因此,配妻昨日,告上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法院婚姻关系无效。
后来,小三
不久后,旬老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汉化婚原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名登数年后,记结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配妻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在结婚登记时,告上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法官说,属无效婚姻。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
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